台北市某國中家長日前投訴指出,學校三年級的班費高達五千元,教師指稱是要購買講義、測驗卷,但有家長認為不合理,引發討論。
國中小學的班費應收多少才合理?我提出個人觀點供參考。
首先,班費的概念是為班級事務運作順利的前提下,預期未來可能支出的共同負擔,換句話說,只要是班上的一份子都應預先繳納一定金額,幫助班級事務運作,因此,繳交班費常被視為理所當然。
但問題是,要繳交多少班費?有人覺得一千元就夠了,有的人覺得太多了,當然這是見仁見智,可是必須考量金額是否足夠班級運作所需,否則可能產生必須再繳一次班費的問題。
其次,班費常被討論與質疑的是,何種費用應由班費支出?進而班上支出的費用是否真正用在學生身上,甚至有益學生學習?這涉及班費運用內容與範圍。
綜合這些問題,建議班費運用的內容與範圍、繳交金額多寡等,應屬可討論的事務,應由學校、教師會、家長會、學生代表等共同討論。
其次,繳交金額不應過多,以不超過學費為上限,如此才不會讓家長覺得多付了一次學費;再者,除了必須基於「消費者付費原則」外,也應考量「合理支出」與「多退少補」等原則。
此外,要顧及少數繳不起班費學生的問題,也就是說,每個家庭經濟狀況不一樣,有些人連學費都付不起,何況是班費,因此,對欠繳的班費應由誰來負擔?如果由其他同學分擔,恐造成家長反彈。
因此,如果學校有「助學基金」,或其他類似名目的基金,可由此支應,如果沒有,也可由教師發起募捐,或向社會善心人士募款,作法可參照營養午餐募款方式進行。
不論何種作法,都必須設法顧及無法繳交班費學生的心理與尊嚴,不要造成「貼標籤」情形。
陳志彬(台北市/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