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台北縣中和市某安親班老師,涉嫌讓學童吃屬於管制藥品的「利他能」,俗稱兒童古柯鹼,方便管教。
利他能的成分派醋甲酯,與K他命都同屬第三級管制藥品,是過動兒症候群、發作性嗜睡症的用藥,必須由醫師開處方箋才能使用,安親班給學童吃「治療過動兒」的藥,就如同保母給嬰幼兒吃安眠藥的想法類似,就是懶得照顧、管教,給他們吃藥安靜下來或睡覺,保母、安親班老師就省事了。
前年八月,彰化市一名保母受不了一歲女嬰哭鬧,把安眠藥羼入牛奶,導致女嬰中毒死亡,檢方偵辦時,發現女嬰吃下的安眠藥,是造成嬰兒死亡劑量的五倍,依殺人罪起訴保母,求處二十年重刑。
另外,去年台北縣板橋一名無照保母,涉嫌混用多種藥物給感冒的嬰兒服用,造成休克死亡,法醫發現嬰兒體內,含有安眠藥等八種藥物反應,其中一種並非醫師開立的藥物,而且血液中的安眠藥濃度也相當高。
現在托嬰除非所托為熟人,否則很難真的放心,因為當托嬰變成商業行為而不帶感情時,保母可能給嬰兒吃安眠藥、吃符治病,保母可能過度溺愛嬰兒,也可能對幼兒管教過於嚴苛。
這種用藥「控制」嬰幼兒的行動,以減輕工作負擔的方式,如同雖無「犯意」卻是實際的慢性殺人行為,為了遏止再發生類似情形,應嚴予課刑,給家長一個安心托兒的環境。
張鐘蕙(北縣板橋/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