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金管會規定二月二十八日起,民眾利用存款機「使用金融卡」存入資金到他人帳戶,單日上限三萬元,存入本人帳戶金額沒有限制。但金管會並沒有針對「未插金融卡」使用存款機設限,恐仍成為防堵漏洞。
存款機普及率提高,目前多數存款機已具「存提合一」雙功能,銀行業者指出,民眾除透過存款機做一般存款外,也會利用「轉存他人帳戶功能」,例如父母將資金轉存給子女,甚至有民間的互助會會頭每期收會錢時,會請「會腳」用存款機繳會錢。
詐騙集團開始盯上存款機的漏洞,詐騙民眾利用存款機將資金轉到歹徒的「人頭帳戶」,成為新詐騙手法。
由於目前使用存款機存入資金到他人帳戶的金額「無上限」,為防堵被詐騙集團利用,金管會在修正金融卡定型化契約時規定,自今年二月二十八日起,存款人「使用金融卡」存入現金,若是存入非本人帳戶,適用金融卡非約定轉帳金額的限制,一天最多只能轉帳三萬元,但若存入本人帳戶則沒有限制。
金管會的新規定只針對金融卡存款,目前銀行業提供的存款機功能,除「使用金融卡」存款外,民眾即使沒有金融卡也可直接「輸入帳號」存款,並沒有限制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