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維護民眾隱私與尊嚴,立委郭素春提案修改「醫療法」,增列「醫院對於病歷,應依其性質或敏感性分級」條文,某些牽涉到個人尊嚴的就醫紀錄,將比一般小病的紀錄擁有更高的保密等級。
立委吳育昇緋聞事件中,曾有醫師公布當事人孫仲瑜接受減重門診,引發輿論抨擊。郭素春表示,案例的確提醒社會,保障「求醫隱私」基本人權的重要性。
郭素春強調,根據先前的民意調查,民眾對個人資料保密的在意程度,以財務資料與就診紀錄最高。我國九十一年開始推動電子式可攜病例,但並未將電子病歷依敏感性分級。
郭素春表示,以歐盟來說,對個人血型、藥物過敏、攸關公共衛生、涉及家暴與虐待之醫療追蹤、墮胎、節育等,規範就醫者對相關資訊揭露的自決權,以及電子病歷系統的調閱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