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昨天出席「發展卓越師資培育計畫」成果發表會時表示,教師進修關係到教師專業,將力主推動教師法配套修法,儘早促成「教師進階制度」,未來通過立法後,教師可依資歷進行不同在職進修,經過評鑑可作為薪資調整考量。
陳益興說,九十六年中教司就已完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階實施辦法草案」,但礙於教師法尚未配合修法,延宕至今。他認為,教師依不同資歷,進行不同需求的進修有其必要性,即使面對敏感的教師分級問題,也要推動教師進修。
根據草案,教師分級後將分成「初任」、「中階」、「成熟」及「顧問」四級,依照不同等級進行專業成長。陳益興說,初任與任教五年的老師所需進修課程完全不同,透過進階制度,可提高教師專業進修成效。
他說,分級名稱有討論空間,一旦教師法修法進入立院,也會重新檢視草案。教師進階制度不會損及教師既有工作權,教師可自願參加。選擇進階制度的教師,若各項表現合乎評鑑,薪資升級會比原本固定薪級教師速度快。
對於教育部拋出重啟「教師進階制度」,全教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表示,只要把政策的利弊得失都透明公開,並邀各教育團體與專家學者討論,針對草案會帶來的衝擊進行辯論,全教會不見得會站在反對立場,只要對教育有益,全教會也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