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決議,將比照電費計價機制,天然氣用戶實際使用的從量費超過基本費時,不收基本費。
消基會今年四月召開記者會,質疑公用事業採基本費是變相加價,要求立即取消基本費制度。
立委潘孟安、蘇震清、陳啟昱呼應消基會此一主張,提案要求經濟部更改天然氣事業的基本費計收方式,且應比照電費的計價機制。
經濟委員會昨天審查九十九年度中油公司預算,決議通過上述提案。
經濟委員會主席李復興表示,未來天然氣用戶使用量所達到的費用只要超過基本費,可與電費計算方式一樣,無需另外繳交基本費;未超過基本費者,仍需繳基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