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緬因州眾議員安德莉亞‧波蘭德(Andrea Boland)提案,要緬因州成為全國第一個規定手機必須附加「可引起腦癌」的警告標籤,科學家對此並無共識,業界領袖則駁斥這種說法。
波蘭德說,無數研究都指向手機發出的輻射,有引起腦癌的危險,她已說服州議會領袖在二○一○年一月開始的會期討論她的提案,通常這個會期是保留給緊急和州長提出的法案。
在波蘭德的法案中,手機製造商必須在手機和包裝上,附加電磁輻射可能引起腦癌的警告標籤,並建議使用者,特別是兒童和孕婦,使手機遠離頭部和身體。
聯邦通訊委員會宣稱所有在美國銷售的手機都屬安全,並設定射頻特定吸收率(SAR)的水準,但該委員會並未規定手機製造商公布其產品的輻射量。
舊金山市長紐森也致力使舊金山,成為全美第一個手機附加致癌警語的城市。舊金山的提案規定每支出售的手機皆須書面列出吸收率水準,字體大小至少要同標價。波蘭德的提案未要求列出吸收率,但要求說明危險性的警告標籤應屬固定、不能除去。
美國無線業協會CTIA堅稱手機的安全性,無線業一向接受科學和公正衛生組織的觀點,多數科學證據顯示,無線裝置對公共衛生不構成威脅。
退休電子工程師摩根八月提出報告說,一項研究發現,使用手機或無線電話十年以上,大幅增加患腦瘤的危險性。許多醫生和研究人員都支持此結論。
他們認為,科學研究得出結論費時太久,寧願錯也要謹慎,但國家癌症學會說,迄今相關研究的結果互相衝突,在下定論前還需更多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