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台中縣某國中一名行政人員,今年請事假十八天、病假二十九天,另外還請了一百八十三天的延長病假,加上特休假,一年就請了兩百五十天的假。
校方表示,這名行政人員去年曾因腫瘤開刀,提出「延長病假」申請,請假程序符合規定,但因最長曾連續請五個多月的假,已影響校務,學校也很無奈。
根據公務員請假規範,一年內事假可請五天、病假二十八天,如果罹患重症可申請「延長病假」,但兩年內不能超過三百六十五天,規定內的請假不會被扣薪,只會影響考績;如果這名行政人員真有需求,相信大家都能諒解,但是如果是刻意利用法規漏洞,那就不能原諒了。
我對公務員的表現愈來愈失望,因為就觀察,尸位素餐的人似乎增加,有很多人是不做不錯,不但不會被指責,還可等到領月退俸,讓人生海闊天空,一旦公務員都如此,國家還有什麼競爭力?
目前公務員的待遇相較於其他行業,優渥又穩定,但效率卻愈來愈差,大眾對他們逐漸不尊重,因此,政府有必要對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做更符合時宜的規範與修正,一些不符合民眾期待的規定,應該及早修正,千萬不要等到民意反彈後再做,就難以扭轉民眾對公務員的負面印象,也難以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公務單位。
李坤隆(高雄市/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