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時,商稅徵收的地方設置有「務」或「場」,大的叫務、小的叫場,俗稱「場務」,所抽的稅分「過稅」與「住稅」兩種。過稅是過往商賈的貨物稅,相當於今日之關稅,稅率為千分之二十;住稅是商店的營業稅,稅率為千分之三十。此外,政府還把鹽、酒、茶訂為政府專賣,對鹽商、酒商、茶商課以重稅,以增稅收。為了多抽稅,有時一個州縣設了兩三個場務,商人走不了幾里路就繳一次稅,成本大為增加,到了無法承擔的地步。
《春渚紀聞》一書上說:蘇東坡當杭州太守時,有個名叫吳味道的商人,花了十萬錢從福建建陽買了二百端(紗闊一尺八寸、長五丈稱一端)的小紗,他估計從建陽把紗運到杭州,沿途一共要經過二十個場務,每個抽千分之二十的稅,運到杭州時已剩下不到一半,實在不划算,便假借說是蘇太守的私貨,企圖免稅過關,結果事情被拆穿了,這位「匿稅人」被押到衙門法辦。
宋朝時特權份子免稅闖關的故事還有不少。《西湖遊覽志餘》一書說,南宋末年的權臣賈似道買了一百艘船的鹽,到杭城去賣,因為沿途可以免稅,所以獲利甚大。當時的太學生知道此事後,憤憤不平地作一首詩嘲諷說:
昨夜江頭長碧波,
滿船都載相公鹺;
雖然要作調羹用,
未必調羹用許多。
的確,一百艘船的鹽給賈似道家廚師燒菜,要用到哪一年才用得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