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在總結「五四」文學革命時說:文學革命有兩個作戰口號:第一個是要建立「活的文學」,這是胡適和陳獨秀提出的;第二個是要建立「人的文學」,這是周作人提出的。如果胡適的概括不錯,我們研討「五四」作家的審美觀念就不能不首先談到胡適和周作人。以往,研究者基本認為「五四」作家的美學觀念屬於功利主義一派。但是綜合考察「五四」時代的整體的美學氛圍我們就會發現功利主義美學並不佔據主導的地位。胡適、周作人等的美學觀念也不像我們過去所普遍認為的那樣功利主義。如胡適,他在《文學改良芻議》一文中認為文學改良須從八事入手,第一條是「須言之有物」,而這「物」的含意則是指「情感」和「思想」,胡適在這裏極為強調「情」,將「情」的有無看成文學和非文學的分水嶺。胡適提出的其餘七項主張背後其實都是由這個基本觀念支撐,這裏「不作古人的詩,而惟作我自己的詩」的「活的文學」的理念作為美學的要求也就是主個體、主感性的美學理念。周作人「人的文學」觀念來源於他對人性二重性的認識(他認為人性包含靈和肉兩個方面),從反封建要求出發周作人特別重視人性中「肉」的方面:我們承認人的一種生物性。他的生活現象,與別的動物並無法不同。所以我們相信人的一切生活本能,都是美的善的,應得完全滿足。另外他所講的「人」還是一種個人性,他說:「我所說的人道主義是從個人做起。」「無我的愛,純粹的利他,我以為是不可能的。」如此周作人的人道主義有一個不一般的辭彙:「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
無論是胡適的「八不主義」,還是周作人的「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在強調個體優先,強調感性自由,強調文學是存在的感性顯露上是一致的,這帶來了「五四」文學審美的感性論(情感主義)個體論(個性主義)特徵。許多人看到周作人以及胡適等人的美學思想的功利性,殊不知胡適以及周作人的美學觀念是從感情的個體的人的觀念出發的,所謂「為人生」是這一觀念的一個自然的衍發,而不是相反。也正因為他們的美學思想是感性論、個體論美學,三○年代他們才會與革命文學派的功利主義美學思想發生衝突。對於這種衝突一般的解釋是胡適、周作人等在「五四」落潮以後落伍了。其實這是沒有真正吃透他們的美學思想,就個體論感性審美觀念而言他們的美學思想是一以貫之的,在這樣的美學觀念的主宰之下,文學自然可以是「為人生」的,但是為的是個體的人間本位主義的人生,而不是階級的黨派的群體主義。
(五四文學審美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