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艇水球是集手球、足球、水球、馬球為一體的綜合性水上球類比賽,精神源自馬球,只不過「騎馬」換成「駕艇」,因而保留了馬球的英文字POLO。
輕艇水球場地設在長三十五公尺、寬二十三公尺的水域,水深至少九十公分,上方起碼有三公尺無障礙空間,天花板高度至少五公尺,三十五公尺長的邊線,二十五公尺寬的為球門線。
每隊有八至十名球員,上場五人其餘替換,五人各駕一艘輕艇,手持雙槳葉的槳,帶頭盔、面罩,著有袖球衣。
五位球員都是攻擊手,也是守門員,防守球員如在球門下方,球門線一公尺內,視為守門員,兩人以上在球門附近,以最接近球門者為守門員。
基本隊形類似足球分前鋒、後衛,陣式如採「2-2-1」,前鋒雙箭頭,著重進攻,「1-2-2」則係守勢,兩名後衛坐鎮後場。
選手可用手射門(類似手球),或用槳(類似馬球)及船身擊球,因節奏、速度都快,既要會打球,也須擅划船或游泳。上、下半場各十分鐘,或不少於七分鐘,半場換邊,休息一至三分鐘,以上、下半場總進球數定輸贏,正規時間平手則進行延長賽,上、下半場各三分鐘,採「黃金入球」制,進第一球者為勝隊。
萬一不慎翻艇怎麼辦?翻艇脫困的球員離開自己的船,由替補球員取代,脫困球員欲重返球場需依進場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