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採認大陸大學學歷,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首度鬆口表示,要「溯及既往」,但採認時間點仍要公聽會討論。據了解,教育部規畫的草案,可能以民國八十六年、前教育部長吳京任內公布「大陸學歷採認與檢覈辦法」為追溯期,並新增八十一年、八十七年初兩個時間讓各界討論。
民國八十六年,當時公布「大陸學歷採認與檢覈辦法」決定採認七十三所大陸大學學歷,但遭各界反對後暫擱置,隔年監察院還調查糾正。教育部官員透露,當時公布辦法後雖然擱置未實施,但之後赴大陸就學的民眾,才能構成承認的充足理由,因此建議以此為分界點。
草案也提出另外兩個時間點,分別是民國八十一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公布,以及民國八十七年監察院糾正並暫緩「大陸學歷採認與檢覈辦法」。教育部官員認為,不管是採用三案中的任何一案,加上排除中醫與西醫學歷,至少能處理絕大多數的大陸學歷問題。至於比這些時間點更早就取得大陸學歷,則考慮透過同等學力認證的方式處理。
根據夏潮聯合會估計,目前已在大陸就學的大學部及研究生約六千人,已取得大陸學歷的超過二萬多人,絕大多數都是民國八十八年後才赴大陸就讀。這些台灣學生有多少是教育部傾向採認的四十一所大學,夏潮聯合會會長陳福裕估計,台生赴大陸就讀除了中西藥外,大多數應該都在這四十一所大學就讀。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昨天表示,溯及既往的時間點都還在討論階段,十二月五日後陸續召開的公聽會上,會把草案拿出來討論,經過意見蒐集,會在由教育部專責陸生來台及學歷採認的小組做出最後決定。
至於會計、法律等涉及國家考試的科目是否採認大陸學歷,教育部官員表示,草案仍在討論階段,目前僅確認「醫學一定不行」,其他類科都還有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