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兌現馬總統的競選政見,內政部初步討論,決定增列兒童節,明年起多放假一天,但是否會因放假太多,降低經濟競爭力,引起工商團體反彈,輿論意見分歧。
筆者對這項決策的良窳,不予置評,不過,傳出會議中決定,傾向取消具有宗教性質的國定假日,例如佛誕節、道教節等,筆者對此期期以為不可。
身為佛教徒,可以體會其他宗教教友的心情,對任何宗教若訂為國定假日,抱持尊重的原則,樂觀其成。佛誕日訂立至今不過十年,中間歷經許多折衝和爭取,才令佛教徒在每年農曆四月八日,有了屬於自己的節日,這是何其彌足珍貴的福報,怎可貿然廢除?
立法不易,若要取消佛誕日,不論是發布行政命令或修法,都要勞師動眾、耗費時間,換來的卻是抗爭和反對聲浪,豈非不智?數十年來,耶誕節早已凌駕在上,佛教徒雖無奈,卻秉持慈悲精神,無瞋無怨,政府又何忍傷害呢?
佛誕日當天,一般寺院和信眾團體,多配合溫馨的母親節,舉行浴佛法會,除了紀念佛陀誕生,並感恩慈母的恩德,藉此洗滌心靈,撫慰不安的思緒,場面莊嚴隆重,使處處充滿祥和,政府不但應該保留,還要積極宣導才對,怎會走回頭路呢?
最重要的是,佛誕日是附屬於母親節,如耶誕節是依附在行憲紀念日般,並沒增加休假日,不增加社會成本,也不形成負擔,可謂雙贏,其他宗教亦可採相同模式訂定節日,是故,佛誕節的存在,有百利而無一害,誠摯希望政府懸崖勒馬,切勿一意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