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又是讓人頭疼的報稅日。其實現代的許多稅,有些是兩千年前就已經開徵了的,而且古人的賦稅在許多年代,都比今日苛嚴而沉重呢!且看古時人們要繳那些稅?和今日比起來是重是輕?他們對納稅的負擔又有何感想呢?今天先介紹漢朝的稅賦。
漢朝時,農夫要向政府繳納「田租」,稅率是收成的十五分之一至三十分之一之間。此外還有「人口稅」(稱「算賦」和「口稅」),家中人口在七歲以下免稅,七至十四歲繳二十三錢,十五以上至五十六歲繳一百二十錢,這是作為政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所應付的酬勞,是以人口計算,所以又稱「人頭稅」。比較起來,現代人失業還可領救濟金,可比古人輕鬆多了。
漢朝時的人口稅還有兩項特別規定一是女子滿十五歲還不嫁,她的人口稅是一般人的五倍,一直繳到三十歲為止,超過三十歲還不嫁,則又恢復為一般的一百二十錢,這是鼓勵女子出嫁的措施。
另一項規定是商人和奴婢的人口稅是一般人的兩倍,奴婢繳的兩百四十錢得由主人出,這項措施是「寓禁於徵」、「以價制量」,希望有錢人不要養太多奴婢,不要有太多人失去人身自由。
漢朝時人們還有力役,也就是替政府免費當差,這種力役有兩種,一是一年服一個月的勞役,另外則是一年到邊境當三天的兵(後來改為一生當一年的邊卒),但都可以折錢找人替代,大約是一個月的勞役值兩千錢,三日邊卒值三百錢。力役相當於今日之服兵役,仔細算算,古人一生總要服五、六年的力役,比今人的二年還要沉重多了,這種力役是後來唐朝租庸調稅制當中庸的濫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