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下旬某則社會新聞報導,高雄市有位汽車教練在指導學員道路駕駛時,因汽車熄火停在十字路口,後方車輛猛按喇叭催促下,竟導致該名教練驚嚇過度,當場抽搐昏倒,緊急送醫後不治死亡。
無獨有偶,幾天之後,國際媒體也報導某位英國女護士,在八年前某天清晨猝死在自家床上,死因不明,八年後的今天,才被法醫確認該名女士是在睡夢中被鬧鐘的鈴聲大作嚇醒,心臟麻痺死。
噪音真的會嚇死人嗎?在探討此問題前,我們必須先定義噪音。
所謂噪音並無一定標準,無論音量或頻率,只要是使人感到不舒服或不悅的聲音,皆可說是噪音。小孩半夜的哭聲,對於喜獲新生命的家庭來說是喜悅的,但對於隔壁鄰居而言,卻是折磨人的噪音。
一般而言,四十分貝以下的環境,適合人們安眠休息,四十至六十分貝的環境,開始影響學習能力,音量增加到六十至八十分貝時,已會干擾交談,若再增加到八十至一百分貝,會使工作效率明顯降低,當環境噪音高到一百至一百二十分貝,則會導致聽力受損。
我們舉例來說明「分貝」的概念,一般人談話聲大約六十至六十五分貝,高聲唱歌可達七十分貝,防盜器的聲音很刺耳,大約是八十分貝,鞭炮爆炸聲可到達一百分貝以上,噴射飛機起飛聲則高達一百二十分貝。
噪音對人體的影響,除了使聽者聽力受損及隨之而來的耳鳴外,還會影響腦部,導致失眠與精神衰弱。另外,噪音會使聽者的消化系統與心臟血管系統產生病變,性功能、腎功能,甚至甲狀腺與內分泌系統也會出現功能失調。但須注意,這些影響與接觸時間,以及接觸距離也有極大相關。
汽車喇叭聲大約介於防盜器,與選舉造勢晚會的氣笛喇叭間,原則上不超過一百分貝。況且一般按壓汽車喇叭,除非是惡意,否則很少超過十秒鐘以上,要說這樣的音量會「嚇死人」,還真有點言過其實。
「美國環境保護局」在一九三六年曾規定:每日工作於八十五分貝環境中,以不超過八小時為最大限度,超此限度,可能會在數年後導致永久聽力障礙。若噪音增高至九十五分貝,則安全限度縮小為每天二小時。一百分貝則再縮小為每日一小時。這是指穩定的環境噪音對人體的影響。
前面所提的兩個案例,卻都是在無預警狀況下,被突如其來的噪音所驚嚇,對於身體所造成的影響必定更為劇烈。英國女護士後來被發現死前罹患罕見心臟病「長QT症候群」,這是一種心臟電波傳導異常的疾病,易產生心跳過速或心室顫動現象,發作時會使大腦缺氧而昏厥,若未加以急救,可能會導致死亡。
若您經常被突如其來的聲音驚嚇,而有心悸頭暈等現象的話,建議應做心電圖檢查。若證實有心臟方面問題,就應盡量避免劇烈運動,且遠離可能突發聲響的刺激,包括鬧鐘、電話聲與警鈴聲等。
(本文作者為景升聯合診所院長、耳鼻喉專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