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台北市政府要蓋花卉博覽會主場館,嫌你的房子醜,為了美觀給你兩百萬元,要你讓出台北市的精華地段,搬離住了好幾十年的老家,情何以堪?
兩百萬元聽起來很多,卻連到台北縣郊區買個小公寓都不夠,而且失去做生意的一樓店面,這些人要如何謀生?只為了市府辦一個活動,數十戶的居民就得被迫搬離老家,市府憑甚麼有這個權力?
難道是政府擁有合法行使暴力的權力,就可任意的變更都市土地使用規則,占住自己想要用的土地,將土地上的人民趕走嗎?如果此一邏輯行得通,只要以美化都市之名,就可強制徵收那些看起來覺得礙眼的老舊住宅、社區,然後將地化零為整招標,讓財團競標買去蓋豪宅。
既然如此,何不去徵收信義計畫區周邊的土地,吳興街裡老舊房屋社區更多,徵收後鏟平,再將土地賣給財團搞都市更新,不是更能帶動周邊發展嗎?
充滿豪宅的都市是最醜、最沒有生活機能、最不人性化,而且最不適合居住的地方,美籍加拿大裔地理學者珍雅各在著作《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美國都市街道生活的啟發》中,提出非常有名的研究結果,她說,真正適合人居住的活力之城,是由充滿生意盎然的大街小巷所組成,人們可自由地使用街道,社區裡小販林立,有各種生活機能的店家,而不是只有豪宅豪宅豪宅,警衛警衛警衛,街道巷弄冷冷清清,建築乾乾淨淨。
遺憾的是,台灣未來要走的都更之路,似乎只在乎房子能賣多少錢,不在乎社區發展,如果真按照目前的都更發展模式,未來的台北城大概是一座漂亮而冰冷的死城。
市政府為了辦花博,不是不可以拆民房、封道路,只是,若以為只要發給拆遷補助費了事,未免太過便宜行事,官員有沒有想過,被拆了房子的居民,未來靠什麼為生?特別是他們並非富裕或中產階級,只是靠擺地攤為生的甘苦人,這樣做對嗎?難道不能有更妥善的搬遷安置計畫嗎?政府應該妥善處理而非便宜行事,更不能要百姓配合最後會被當作選舉宣傳政績的活動。
台北市寸土寸金,更何況是圓山捷運站旁邊的精華地段,若能讓小市民引進建商合建,不是可改善居住環境,就是賣掉重建後的房子,改善生活,既能顧及美觀,又能照顧百姓生計,明明有兩全其美的辦法,為何不做?
流風(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