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北市政府將仿照新加坡,強制要求養凶猛犬隻的飼主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未來若飼養的犬隻傷人,醫藥費及相關賠償將由保險理賠金支付,未投保者則會被罰款兩千元至一萬元。
我贊成台北市的政策。我小時候被惡狗咬過,至今依然懼狗,我的孩子看到狗,也會閃避,偏偏有些飼主讓凶犬四出遛達,有人經過時還會追逐,而媒體也常報導狗咬傷人事件,因此藉由強制投保,可讓飼主重視狗對別人的威脅。
其次,飼主投保第三責任險的作法,如果台北市試辦成功,可推廣到全國,讓台灣躋身成為寵物保險進步國家之林。
最後,為犬隻投保第三責任險是飼主負責任的表現,而且也可分擔風險,所以無論對飼主或對民眾而言,都是雙重的保障。
台北市目前登記的犬隻有十四萬隻,如果都投保,在「大數法則」下,據保險業者粗估,每隻一年保費約一、兩百元,但對第三者的保障卻提高不小,所以為愛犬投保,讓自己放心,也讓其他民眾安心,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湯闕(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