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博士生李某去年涉嫌兩度虐貓後棄置,因貓傷勢嚴重,由動物醫院施以安樂死。李某否認涉案,但台北地檢署根據原飼主指認,日前依違反動物保育法傷害動物致死罪起訴他。
台大學務長馮燕表示,李某若有罪定讞,會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處理。該生為償還被台北市動檢所裁罰的罰款,本學期休學打工,目前失去聯絡;校方怕他被起訴會想不開,已請該老師緊急聯絡。
今年初,有人在網站「貓咪論壇」指出,北部有大學生四處領養貓隻後再殺害,引起網友撻伐。網友自力救濟找尋原飼主並比對「貓屍」資料,認為李某涉嫌重大,由原飼主報案。
檢方調查,李某去年在貓咪論壇網站搜尋欲出讓小貓飼主,先於去年十月八日晚間聯繫李姓男子,稱愛貓死掉想領養,而領養到貓,取名「國慶」。
九天後,台大學生在校內發現「國慶貓」嚴重腦水腫及瘀血,送醫死亡。一個多月後,李某又以同樣理由,領養到貓取名「琥珀」。後來「琥珀貓」又在台大校園重傷不治,李某因而被懷疑領養貓隻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