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年起「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五號公報」開始實施,上市櫃公司必須在當季財報中,明確表達「長期投資」的損失。未來營運不佳的公司可能會出現大幅認列業外虧損的情況。
財會三十五號公報實行後,過去上市櫃公司的長期投資項目,可以隱藏在資產負債表的「長期投資評價損失」項目當中,現在則須實際表達在當季的損益表。
日盛投顧分析,對於長期投資部位大且近年虧損的公司,這項做法將造成重大壓力,而這些公司大多為電子股。
投顧公司表示,電子業轉投資比重本來就高,但近年營運衰退顯著,一旦長投在損益表上清楚表達,將形成業外虧損大幅增加的情況。而部分中小型股,一旦認列長投,可能出現的資產減損損失恐怕會很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