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換駕照只需新台幣兩百元,但駕照若逾期未換,警察可依法懲罰一千八百元到三千六百元,罰金最重是換照的十八倍。立委黃偉哲痛斥,政府缺錢拿人民開刀,他將提案修法,全面檢討「搶錢法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七款規定,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可處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果駕照逾期是自己去監理站換發,只需兩百元行政規費,但若被警察臨檢「抓包」,逾期罰金最少一千八百元起跳,逾期一個月至兩個月罰金三千元,超過兩個月則加罰至三千六百元。
江先生兩周前騎機車外出遭警察臨檢,他臨時外出身上沒有證件,警察原本只開未帶駕照勸導單,但經電腦連線,發現江先生機車駕照已逾期七年,警方當場改開紅單,罰金一千八百元。
江先生表示,他騎機車已經好多年,中間也有幾次臨檢都沒事,監理單位更從未通知駕照逾期,一般人怎會記得駕照何時到期?駕照逾期更換費用只要兩百元,為何逾期罰金要一千八百元,和闖紅燈一樣重,「沒換駕照有何危險性?這種罰金根本不符比例原則。」
他並抱怨,台灣換駕照不用再上課或考試,「不過就是換張照片」,現在已經全面E化,政府應該告訴民眾,換駕照的意義何在?逾期罰金這麼高,很難讓人不懷疑政府在搶錢嗎?
江先生無奈地說,駕照逾期是事實,法律規定要罰錢,他只好鼻子摸一摸去繳錢,但心裡真的很不滿。
駕照逾期罰金過高引發立委關注。黃偉哲抨擊,駕照逾期與否根本沒有立即危害社會安全,罰金實在太高;他將在本會期全面檢討相關的「搶錢法案」,並提案修法,要求監理單位應在駕、行照逾期前,以電話、郵寄或電子郵件事先告知民眾;罰金也必須減少,一千八百元至少要降至六百元;交通監理單位必須從便民角度,全面檢討如何以E化方式更換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