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近年來發生多起父母凌虐甚至性侵子女的案件,國民黨立委計畫提案修改民法,由法官裁量,受虐子女可以免除撫養父母的義務。
我認為,表面看來似乎有道理,但如果法律規定不周全,不但無法減少受虐兒,恐怕還會衍生諸多後遺症。
基本上,虐待的因素外人可能無法完全了解,如果一味站在子女的角度思考,恐怕對父母不公平;而且,隨著時代的變遷,親子關係已有疏離現象,如果法律再窄化虐待的定義,勢必會衍生更多的紛爭,這應該不是立委修法的本意。
因此,個人覺得,如果是單純的父母管教子女過於嚴格,所產生的類似「虐待」行為,應不在此限,修法要規範的應該是亂倫、遺棄及造成孩子身心重創。
其實,許多家庭受虐事件是可避免,只要大家學習情緒管理,平時多關心鄰居,不要讓虐待成為習慣,就可減少受虐事件,法律也不必用太多的資源,來解決難解的家庭問題。
李坤隆(高雄市/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