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不少女性業務員為了保有工作,以危機換業績,不顧自身安全,而受到性騷擾或暴力對待,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五成二的受害者選擇沉默,且八成七反映公司沒有提供救援與申訴管道;勞委會強調:「員工在工作期間面臨的任何危害,雇主都有預防與擔負的責任。」

現代婦女基金會昨天公布「女性業務人身安全網路問卷調查」結果,執行長姚淑文表示,根據二○○四年至今年七月的業務人身安全案件分析,被害人以房仲、保險、金融業務員和家教職業者最多,七成遭受性侵害、六成二被誘騙、三成遭搶劫、二成七被暴力對待,但多數公司卻沒有提供救援與申訴管道。(記者李祖翔攝)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這不僅僅是女性職場的人身安全問題,而與整體勞工權益有關。」她指出,雇主有提供受雇者及求職者免於遭受性騷擾工作環境的義務,否則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現代婦女基金會年底將在全台辦理相關職場人身安全訓練課,詳情可電:(○二)二三九一七一三三轉八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