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莫拉克風災發生即將屆滿一個月,經建會偕同內政部、原民會、農委會等單位擬定以國土保安為優先的「八八風災區域重建綱要計畫」今天將向行政院報告定案,確認災後十五個重建區範圍,且將區內土地分為三類進行重建工程。
重建綱要計畫中建議,八八風災受創地將以受災情況與地緣關係,概分為十五個重建區,例如甲仙、六龜、那瑪夏與桃源鄉畫為一區,旗山、美濃及佳冬、林邊各列為一區。
區內再由各主管機關進行地質鑑定,確認是否適合重建與重建範圍,基本上可分為重度受創、中低度受創與其他等三類。重度受創區包括水源保護區、動植物保護區、洪氾區,未來將禁止一切開發行為;中低度受創區包括山崩、土石流、洪氾機率較大,或地層下陷較嚴重的區域,其中,中度受創區仍可有條件開發,而低度受創區在不違反現行法令下,維持原來使用強度。至於在重建區內不屬於第一、二類者的其他地區,未來可恢復原來的使用行為,允許災民原地重建。
以甲仙、六龜、那瑪夏與桃源鄉等重建區為例,這三類土地使用方式可能同時出現,甲仙鄉小林村舊址可能畫入重度受創區,─禁止開發,六龜鄉寶來村與那瑪夏、桃源鄉的部分地區,可能畫入中低度受創區,原則上減量重建。
經建會官員強調,未來災區土地的開發限制會盡量簡化公告程序,成立單一窗口負責處理,也會要求地方政府盡量與當地居民溝通、取得最大共識,才決定如何重建。
此外,官員也說,一經認定為災區,災區內設籍的居民即可便視為災民,自動享有政府提供的所有災後優惠,包括勞健保、水電費減免,一切從簡從便,不必額外提供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