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受刑人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昨天上路,被判六個月以下徒刑的輕刑犯,經檢察官同意後即可選擇以社會勞動,代替原本的坐牢或罰金。法務部統計,新制上路首日圓,全國有九百六十五人參與勞動服務,預估未來每個月有三到四萬人次投入,希望替政府節省大筆公帑,提高社會服務質與量。
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表示,她從事志工二十多年,是標準的社會勞動人,她將一起參與社會勞動的工作。
王清峰隨即轉往台北縣萬里翡翠灣,視察社會勞動人淨灘、清除台北聽奧賽場漂流木。(聯合報記者游順然/攝影)
一名初犯偽造文書的黃姓男子,很感謝刑法增訂社會勞動制度。他說,因購車不察而犯罪,被判六個月有期徒刑,若是入監,可能面臨家庭破碎,如今以社會勞動取代,讓他不用坐牢,且能做事回饋社會,他很珍惜這個自新機會。
有鑑於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南部縣市,高雄地檢署昨天有兩百零七名社會勞動人,被安排協助低收入或獨居老人受災戶復舊,幫忙清理、粉刷家園。
台南地檢署派出社會勞動人協助清掃海邊大量漂流木及垃圾,士林地檢署也規畫勞動人清理北海岸聽奧賽事場地的漂流木。
嘉義、屏東地檢署則規畫社會勞動人為獨居老人送餐,讓每天一次的送餐量提升到每日送兩次。
法務部表示,受刑人從消費者變成生產者,每年有八億到十六億元的淨效益,並可有效減緩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如果以去年在監服短期自由刑的五千一百四十七人計算,若全數釋出投入社會勞動,相當於少了三座新竹監獄的收容額。
對於外界關注的再犯問題,法務部表示,社會勞動人都經過檢察官篩選,「犯行輕,有悔意,身體健康者為優先」,請外界安心,並給他們自新的機會。
對於竊盜、毒品等累犯或有再犯危險的暴力犯,檢察官會進行把關,不准他們易服社會勞動;老弱殘病、有重大惡疾或其他身心健康不堪勝任者,也會被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