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各級學校陸續開學,對於消防署通報死亡、失蹤或受傷的八十幾名學生,教育部昨天宣布高中以下受災學生的平安保險理賠原則,對學生加保身分將從寬認定,依法理賠。
教育部統計,高中以下學生至少有八十五名學生死亡、失蹤,但有些學校還沒完成學生團體保險的投保作業,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表示,已與承保公司協調,如幼稚園、幼兒所學生,只要名列九十七學年度下學期投保名冊、國小到高中學生只要學校提供學籍證明即可,若是學生畢業後,未完成辦理入學申請手續,可由新學校提供證明,或向原畢業學校提出申請。
理賠內容包括身故給付一百萬元;殘廢給付則依不同程度,分別給付五萬元到一百萬元不等,嚴重者另提供生活補助四年,上限三十萬元;醫療給付含住院保險金、專案補助、傷害門診、燒燙傷暨重建手術,視情況給付五千至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