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弊立委」一再問民眾、記者:「民意代表揭弊錯了嗎?錯了嗎?」筆者認為,民意代表揭弊沒錯,甚至是好事,因為可為國家、人民除弊害,人民應該感謝,但前提是必須真正在揭弊。
如無憑無據或證據薄弱,隨便引用未必確鑿、信而有徵的張三李四所言,就指控政府高層、官員或其親人貪瀆、收賄,即使屆時法院證明純屬子虛烏有,但已對被指控者造成傷害。
立委雖有言論免責權,但也不宜過度使用,揭弊沒有錯,但方式、品質要提升,揭弊立委接獲疑似排泄物信件及恐嚇電話,固然民眾不應如此抗議,但也是「出乎爾者,反乎爾者也」的結果,顯示方式、品質有改善空間。
民意代表用盡方法為選舉造勢,已見怪不怪,民眾不必反應過度,而且這也是好事,因為若日後不論是被指控者證實涉嫌弊案,或所指控者涉及誹謗,都要守法認輸,不是下台就是接受法律制裁,這對國家人民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