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昨天下午召開部務會報,討論「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修正案。
國教司長潘文忠表示,所謂的「日常生活表現」,其實就是過去的「操行」。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去年曾經開會檢討,認為學生的行為表現是個人人格彰顯,不能用成績或等第來評量,建議教育部修訂相關法令,廢止長期來學生操行或日常生活表現,用打分數或等第呈現的評量方式。
潘文忠說,所謂「綜合性評價」,是用個人主觀看法,把學生的行為表現,作出好、壞或評頭論足式的評論,把學生標籤化。有國小家長問,她小孩的成績單被老師寫「抽屜太亂」,這算不算綜合評價?潘文忠表示,只要是客觀陳述事實就可以,教育部不會規範這麼細。
評量準則修訂通過後,老師對學生的日常生活行為,只要「客觀陳述事實」,並酌予提供具體建議就可以。
草案規定,學生日常生活評量,包括出缺席、獎懲、日常行為表現、團體活動表現、公共服務及校內外特殊表現等。
潘文忠表示,新修訂的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將從九十五學年度開始實施。除了日常行為的表現,其他學科成績,還是會轉換成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