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秘魯最高法院二十日判決,前總統藤森謙也(Alberto Fujimori)行賄其情報首長蒙蒂西諾斯(Vladimiro Montesinos)一千五百萬美元有罪,並處以七年半徒刑。這是藤森二○○七年結束流亡,返國面對各項指控以來,第三次被判決有罪。
藤森患有心臟病,本月稍後將年滿七十一歲。他在庭上承認曾用公款向蒙蒂西諾斯支付一千五百萬美元補償金,他之所以對蒙蒂西諾斯行賄,係因擔心這位他原本信任的左右手密謀推翻他的政府。
二○○○年九月,蒙蒂西諾斯用一萬五千美元收買反對黨議員的醜聞敗露,引發全國政治危機。蒙蒂西諾斯在逃亡巴拿馬尋求政治避難前,時任總統的藤森提供他一千五百萬美元的補償金。
但批評人士指出,藤森行賄的目的是要逃亡出境,因他領導下的政府在二○○○年貪污醜聞中垮台,至於蒙蒂西諾斯最終是在委內瑞拉落網。
藤森一九九○年出任秘魯總統,曾三度連任。他在二○○○年底因政變而出走日本尋求庇護,二○○七年返國受審,先後因踐踏人權及濫用職權罪名,被判處二十五年及六年監禁。
由於秘魯刑法規定,罪犯的刑期應根據最重的一次判刑執行,而非數罪並罰,所以藤森會繼續接受較早前已經判處的二十五年監禁。
刑法還規定,年滿七十歲以上被判刑者可獲減刑或以在家軟禁代替入獄服刑,但不包括因犯有踐踏人權罪而被判刑者,因此藤森將不能享受這一司法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