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致弘傘法師
傘師慈鑒:
惠書敬悉。去冬本有撰述歌譜之願,乃今春以來,老病纏綿,身心衰弱,手顫眼花,臂痛不易舉,日恒思眠,有如八九十老翁,故此事只可從緩。承惠日書三冊,其中《讚歌》二冊敬受,且俟他年恢復康健時,當試為之。《薄伽梵歌》,無有需用,謹寄返。又新刻《華嚴經傳記》一冊,校勘表四分,并奉上,乞收入。重編《華嚴疏鈔》已由徐蔚如著手,計科文十卷,先刊經疏百二十卷(疏鈔別行)。鈔九十卷,經科數卷(專由疏中摘出判經之科)。《別行疏》二刊資久已集就,此事決定可以實行。仁者聞之,當甚讚喜。音近來備受痛苦,而道念亦因之增進。佛稱八苦為八師,誠確論也。不久擬閉關用功,謝絕一切緣務。以後如有緇素諸友詢問音之近況者,乞以「雖存若歿」四字答之,不再通信及晤面矣。音近數年來頗致力于《華嚴疏鈔》,此書法法具足,如一部《佛學大辭典》。若能精研此書,於各宗奧義皆能通達(凡小乘論、律、三論、法相、天台、禪、淨土等,無不具足)。仁者暇時,幸悉心玩索焉。謹覆,順頌法安 音和南 四月二十八日
此信《全集》註:「一九三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上虞法界寺」;《書信集》註:「此信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寫於杭州吳山常寂光寺」。二註差異甚大。
考證此信,首先須排除一個干擾,即不要認為信中所述「去冬本有撰述歌譜之願」是指編撰《清涼歌集》。弘一大師答應劉質平編撰學校教育歌曲(即此後的《清涼歌集》)是在一九二九年。其實,此信應該寫於一九二七年的四月二十八日,《書信集》所註應該正確。
理由一:信中提到「音近數年來頗致力於《華嚴疏鈔》」。弘一大師一九二六年春回到杭州後就致力於《華嚴疏鈔》。他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了弘傘法師的發願。弘一大師在一九二六年給蔡丏因的信中就說:「……近與弘傘法師發願重釐會修補(妙明會本後有人刪節,甚至上下文義不相銜接。《龍藏》仍其誤,今流通本又仍《龍藏》之誤。以上據徐蔚如居士考訂之說)校點《華嚴疏鈔》。傘法師願任外護,並排版流布之事。朽人一身任『釐會』、『修補』、『校點』諸務,期以二十年卒業。先科文十卷,次懸談,次疏鈔正文。朽人老矣,當來恐須乞仁者賡續其事,乃可完成也。此事須秋暮自廬山返杭後,再與傘師詳酌……。」弘傘法師負責排版流布之事,所以當會有信中「重編《華嚴疏鈔》已由徐蔚如著手,計科文十卷。……仁者聞之,當甚讚喜」之言。
關於寫信的地點,應該是杭州常寂光寺。弘一大師於一九二七年初就來該寺閉關,後由於客觀原因,比方為保護佛教致函蔡元培、經亨頤等人、招集激進青年述說保存佛教的道理等等,他沒有能靜心閉關用功研佛。這正是他在此信中有「不久擬閉關用功,謝絕一切緣務」的原因所在。
十、致大醒法師
一八九九──一九五二。江蘇人,為太虛大師之高足,曾任閩南佛學院教務主任、《現代僧伽》及《海潮音》編輯。
大醒法師座下:
惠書誦悉。近擬謝絕一切緣務,(若不如此,必不能編成)專編律書。(因年來精神大衰,故不得不謝絕諸緣)故諸師友處,皆未能通信。今座下欲撰《靈峰評傳》,擬以舊集年譜草稿,及拙見數則,奉獻座下,以備採取。須俟一個月後,乃能寄上。以後即未能再通信也。諸乞亮之,為幸。 演音啟 五月一日
此信《全集》註:「一九三五年五月一日,泉州承天寺」;《書信集》註:「此信一九三九年五月一日寫於永春蓬山」。弘一大師在信中述及他本人擬謝絕一切緣務,專編律書,而且從「故師友處,皆未能通信」看,他不僅準備專心編書,而且已經與外界隔絕了許多時日。但一九三五年的弘一大師,其生活情景並非如此。
首先,該年五月份之前,弘一大師與他人往還十分頻繁,五月份之後,雖赴惠安,也有編書之舉,但與外界通信仍未停止,且不久即又參與其他活動。而一九三九年的情況就不一樣了。林奉若〈弘一律師與普濟寺因緣〉一文中說:「弘一律師,寓永春普濟寺頂茅蓬五百七十二日──農曆己卯年二月二十八日到,庚辰年十月初九日去──為入閩十餘年來第一次久住之所。在此著《盜戒問答》、《護生畫續集》、《南山律在家備覽》、《華嚴疏科分》、《藥師如來法門一斑》、《修淨業宜誦地藏經為助行》等書。」這就符合弘一大師寫此信時的情形了。大師在永春住了五百七十二天,這當然就「故師友處,皆未能通信」了,而林奉若文中所列之佛書,即是弘一大師所謂「專編律書」的成果。故《書信集》所註應正確,《全集》所註有誤。
十一、致寂山和尚
一八七五~一九六一年。溫州人,溫州慶福寺住持。
師父大人慈座:
頃奉法諭,敬悉一一。尊恙已大痊否?為念。弟子近因感受潮濕,背間生癬疥,幸用西藥擦抹,今已漸減退矣。寶嚴辦道果相宜否?現在頗難決斷,且候將來再詳為斟酌也。(或不久須遷移他處,亦未可知也。)弟子到此以來,承唯善師兄諸事照拂,慈悲攝護,感激無既。以後恩師與唯善師兄晤面時,乞常常隨時為之諄託一切,至為深感。又弟子在家時,實是一個書呆子,未嘗用意於世故人情。故一言一動與常人大歷,此事亦乞恩師婉告唯善師兄,請其格外體諒而曲為之原宥也。弟子以師禮事慈座,已將三載,何可勿爾變易?伏乞慈悲攝受,允列門牆,至用感禱。承命因弘與弟子同居,護持一切,銘感尤深。此覆,祗叩慈安 弟子演音稽首 四月初九日
此信《全集》註:「一九二四年四月初九日,溫州慶福寺」;《書信集》註「此信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寫於溫州慶福寺」。後者係用西曆。二註時間相差一年。此信中有「弟子以師禮事慈座,已將三載」句。因弘《恩師弘一音公駐錫永嘉行略》有言:「十一年春……師以依律須奉寺主為依止阿闍梨。一日詣寂老室,正暢談間,袖出啟事,事拜師之意。寂老愕然曰:余德鮮薄,何敢為仁者師?再三辭讓。師曰:吾以永嘉為第二故鄉,慶福作第二常住,俾可安心辦道,幸勿終棄,並邀璧華、孟由二居士懇勸始允。翌日,行拜師禮,並登報聲明。」可見,弘一大師拜寂山和尚為師是「民國十一年」,即一九二二年春天事。弘一大師在此信中言拜師「已將三載」。如果按《書信集》所註,那麼自一九二二年春至一九二三年西曆五月,此只有一年多一點,肯定不確。如按《全集》所註,那麼一九二二年春至一九二四年農曆四月初九日,此為二年多一點時間。所謂「已將三載」基本成立。《全集》時間雖正確,然而寫信地點則不確。此信寫於一九二四年農曆四月初九日,而弘一大師於該年的四月二十五日才從衢州到達溫州。弘一大師在該年寫給李聖章信中說:「聖章居士丈室:昨承來旨,委悉一一。荷施資致返蓮華,感謝無盡。四月初,衢州建普利道場,朽人入城隨喜。以居室不潔,感受潮穢之氣,因發寒熱,纏綿未已,……然絕無大礙。朽人於四月十九日自衢州起行,二十五日達溫。比擬繼續掩室,一以從事休養,一以假此謝客養屙。……曇昉疏答六月二十一日。」此信既明確表明了到溫州的時間,同時又與致寂山和尚信的內容相吻合──如受潮濕患病。故正確的註釋應該是:寫信時間為一九二四年農曆四月初九日,寫信地點為衢州。
結束語
由於弘一大師書信數量浩繁,受信人物眾多,且大師本人生平事蹟又豐富多彩,這就決定了對其書信註釋工作的難度。從這層意義上說,以往弘一大師書信註釋者的部分註釋失誤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這項註釋工作的影響十分之大,不僅左右著書信閱讀者把握書信內容的準確程度,而且直接影響著弘一大師研究的真實性。
鑑於此,筆者時常為這種失真的狀況而憂慮。如今,我發心對這些註釋失誤做一次系統的考證工作。儘管這次的考證工作還很不完善,所考證的書信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事實上,有許多書信的註釋存在明顯的失誤,因本人的閱歷和研究水平有限,尋找不到確鑿的證據而暫時擱置。我希望我的工作能給弘一大師研究者有一種警示作用,提醒他們在研究過程中注意研究資料的準確性,否則即便研究成果有較高的思辨性和理論水平,但由於所採用的資料失之準確而變得徒勞無功,這就是一件十分可惜的事情了。感謝《普門學報》給了筆者一次充分發揮的機會,感謝主編滿果法師的適時督促和編輯部的認真審稿。對於弘一大師書信的考證工作,筆者還將繼續進行下去,期望讀者能給予批評指正,共同將這一有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的工作做得更好。(完)
──節錄自《普門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