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雖然試辦成果不佳,但環保署仍決定從明年元月起,強制回收廢棄光碟片與手機,屆時民眾若把上述物品當一般垃圾丟棄,將被處一千兩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環保署表示,即日起,民眾就可將不要的光碟片或手機交給清潔隊回收。
據統計,台灣廢棄光碟片二大來源為製造廠、一般家庭,在製造過程中產生的廢片每年達五千噸左右,而一般家庭不要的光碟片一年也有上億片,數量驚人。而隨著手機產品生命周期愈來愈短,廢棄手機也愈來愈多,每年達數十萬支。為了減少廢棄光碟片、手機的金屬污染,環保署在二○○一年與去年曾試辦過光碟、手機回收活動,但成效都不如預期。
例如,去年環保署在台北市等十一個縣市辦舊光碟回收換新光碟、舊手機回收換獎品活動,只回收了一百二十萬片光碟、七千三百支手機,跟國內一年的營業量相較,回收率不到百之一。
由於試辦成果不佳,今年四月環保署推動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時,並沒有將廢光碟、廢手機列入資源回收項目,部分縣市清潔隊因此拒收這些物品,造成民眾頻頻向環保署反映,不知如何處理不要的光碟片與手機。
環保署長張國龍與相關單位近日討論後認為,廢棄光碟片與手機含金屬成分,回收再利用有經濟價值,不回收則會危害環境,因此決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規定,於年底公告廢棄光碟與手機為應回收項目。
環保署強調,這次將廢棄光碟片、手機列為應回收物品,並不向會向製造業者收取回收清除處理費,因此沒有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的問題,光碟片、手機也不會因而漲價。
環保署表示,即日起到年底公告前,民眾仍可將廢棄光碟片或手機交給清潔隊回收,環保署已要求各地環保局不得拒收。民眾如有問題,可撥打環保署免付費專線○八○○○八五七一七洽詢。
據指出,光碟上的PC塑膠(聚碳酸酯塑膠)回收後可再製用於電腦產業製造,而鍍於金屬反射層上的金、銀等貴金屬經溶蝕處理後,也可被剝離再行估賣,已有多家廠商投入回收再利用的研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