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如果建立類似「兩岸特區」經濟特區,可以創造多少經濟效益?
根據行政院賦改會的資料,台灣如果建立具國際競爭力的經濟特區,雖然政府會採用有利廠商的低稅率,表面上看來似乎課不到什麼稅,但預估每吸引一家投資額十億元的廠商進駐,就可帶來兩百個工作機會,其所發揮的效益相當於發行一點四四億元消費券,因此當總投資規模達一千億元,約百家廠商進駐經濟特區時,帶來的稅收將超過二十億元。
行政院賦改會昨天討論「經濟特區課稅問題研究」,研擬建立包括「兩岸特區」等具國際競爭力的經濟特區,預估若吸引外商投資規模達一千億元,將可創造高達二十億元稅收,以及二萬個工作機會。
兩岸江陳會去年十一月簽訂海空運直航等四項協議,賦改會認為經濟特區的設置,將有助於創造兩岸新商機,因此認為應成立兩岸特區,透過特區對特區相互提供自由貿易協定與租稅協定等級的待遇,包括兩岸往來貨物、金融資本和技術資本自由流通優惠。
賦改會指出,兩岸經濟特區的相關租稅措施,可考慮採用特區對特區對等協商的方式,相互以「備忘錄」來執行。報告中同時也建議,國內外金融與技術資本在兩岸特區間流通時產生的股利、利息、權利金扣繳稅款,可降低至經濟合作發展組織租稅協定範本建議標準百分之十,甚至更低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