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階段展開 屋齡20年、8成住戶同意即可申請 最多補助1千萬元
【本報台北訊】為擴大公共建設,並達到美化市容的目的,行政院核定老舊建築物整建機制,只要屋齡在二十年以上、取得八成以上住戶同意後,即可向鄉鎮公所申請,每棟補助經費上限為一千萬元,未來擬改為常態性計畫。
經建會偕同營建署推出「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計畫在今、明兩年投入特別預算二十億元,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公有老舊建築物「拉皮」整建。
私有建築只要是屋齡超過二十年,經八成以上住戶同意後,民眾就可以透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向各地鄉鎮公所申請,地方政府初審通過後,再由營建署複審、決定是否補助,每棟補助經費上限為申請經費的百分之四十五,金額最多補助一千萬元。
補助項目包括立面修繕工程(含廣告招牌拆除及鐵窗拆除等費用)、外觀綠美化工程(如陽台綠美化)及維護公共安全必要的公用設備修繕及更新等。
第一階段已申請截止,但幾乎沒有私有建築提出申請,營建署官員認為,原因可能是住戶整合困難,因此,營建署考慮將老舊建築物整建機制改為常態性計畫,不再以特別預算、改以納入公務預算辦理;目前第二階段已經開始申請,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備妥文件,透過大樓管理委員會,逕行向鄉鎮公所申請。
官員表示,由於補助金額有限,所以訂有優先補助項目,例如外觀愈老舊、環境愈不好者,或同一棟住戶愈多人同意申請者優先補助,整建後建築物符合節約能源規定者,也可優先補助。申請書與相關文件可上營建署網站(www.cpami.gov.tw/web/index.php)下載。
官員也提醒,如果是一整個街廓的老舊建築物群,隨時有可能被畫入都市更新範圍,屆時,先前投入的拉皮整建費用與心血恐將付諸流水,因此,民眾在申請政府補助前,仍須審慎評估。
業者則認為,適合拉皮的房子有幾個要件:首先,最好是位在都市精華區,交通便利;其次,屋齡二十五至三十年以上,外表斑駁不堪,拉皮後「反差」很大者;第三,時機最好在房市空頭尾聲,如此成本降低,且拉完皮後剛好多頭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