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日前媒體報導民眾於八年前購買生前契約,分期繳款多年後,才發現公司倒閉、負責人潛逃,導致該生前契約無法履約。內政部昨天指出,因八年前並無相關法令規範生前契約買賣,如發生消費爭議,消費者若要保障自身權益,應循法律途徑解決。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表示,現行殯葬管理條例已規範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資格,並將合法生前契約業者公告於網站上,亦規定業者應將預收費用之百分之七十五交付信託業管理。
內政部呼籲,消費者購買生前契約前,可參考內政部網站提供的合法生前契約業者名單,購買後,可按時查詢業者是否確實將其生前契約繳納價款交付信託業管理。
內政部提醒民眾,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是以提供殯葬服務為目的,並不適合作為投資標的。因此,民眾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時,應考量實際需要,不應抱持投資心態,並應存風險意識,以免吃虧上當。
至於已在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日前購買生前契約的消費者,內政部建議,應隨時留意簽約殯葬業者經營及財務狀況,並應確認其執行禮儀服務能力,避免屆時業者無法履約,損及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