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以上納保 先天失能者、植物人納入範圍 草案年底送立院審議
【本報台北訊】經建會日前向行政院提出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規畫案,初步規畫擬仿日本模式,採單一被保險人方式,單獨開辦長期照護保險,納保年齡訂在四十歲以上,一併將先天失能者、植物人納入範圍,開辦時程以明年為籌備年,民國一百年開辦。
政務委員蔡勳雄、薛承泰日前聽取經建會所提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規畫方案,經建會建議以四十歲以上為先期實施方案,保險給付則以「服務給付」為主、「現金給付」為輔。
行政院長劉兆玄排定在六月中旬聽取蔡勳雄及薛承泰的簡報,屆時將做出政策性裁示,由衛生署開始下鄉舉辦分區座談會,宣導此一制度,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預計年底送立院審議。
經建會建議成立長期照護保險局承辦業務。未來的衛生暨福利部將下轄全民健保局、長期照護保險局、國民年金局。經建會評估,目前老人人口已達二百四十餘萬人,占總人口百分之十以上,開辦此一制度是「值得做,也應該做」。
經建會規畫方案,認為全民強制納保費率雖可訂得較低,但多數年輕人普遍沒危機意識,繳健保費已是負擔,再繳老人長照保費的意願不高,才建議以四十歲以上年齡為對象,經濟基礎較厚實,也較有需求,但每月繳費較高。
經建會規劃,將建立照顧管理與需求評估機制,於發生失能事故後,依失能程度給予給付。保險給付項目以居家照護、社區照護及機構照護等「服務給付」為主,發放「照顧津貼」的現金給付為輔;給付額度則依極重度、重度、中度及輕度等不同失能程度,給予不同給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