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馬英九總統競選期間提出開徵「能源稅」的政見,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昨天舉行「綠色稅制之研究」工作會議,計畫分十年開徵能源稅,取代現有的汽燃費與油氣類貨物稅,所增加的稅收將用來減免所得稅,維持整體稅收中立,預估可釋出減稅利益超過五百億元。
中華經濟研究院長蕭代基報告表示,能源稅分十年開徵,每年對每公升汽油課一點八元能源稅,取代現有汽燃費與油氣類貨物稅,增加的稅收將用於減免所得稅等;預計能源稅開徵後的第十年,稅收將增加六千五百餘億元。以目前油價水準預估,如果其他條件不變,十年後的油價會比目前貴十八元,每公升約四十三元。
賦改會委員黃耀輝預估,未來綜所稅最高稅率可以降到百分之三十,營所稅率可以降到百分之十五以下。
目前每公升油品價格已經包括六點八三的貨物稅、二點五元的燃料費,合計九點三三元,這些將來會和一點八元能源稅合併,等於實施第一年,整個能源稅是十一點一三元。
賦改會認為,四十三元的油價還是低於南韓的五十二元與日本的四十九元。賦改會昨天並未決定課徵能源稅的時間,要看行政院以及立法院審查進度。財政部官員指出,最快須到今年底賦改會期末報告,由委員會決議才能定案。
官員表示,與會人士均認為有開徵能源稅的必要性,但效益性要重新評估,可行性問題不小,尤其是能源稅能否反應到價格,執行上必須有配套措施。官員並指出,能源稅未來一定會開徵,但考量到實際狀況,稅額一定會下降,不會那麼高。
財政部長李述德最後裁示,就能源稅制的必要性、稅收配套運用的可行性,及實施能源稅的效益性等三方面,由研究團隊再進行深入研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