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專題報導】每到報稅季節,許多民眾會使用各式各樣、千奇百怪的節稅方式,最常用的就是利用列舉扣除額及扶養親屬來降低稅額。國稅局表示,善用節稅手段是好事,但仍應以「誠實」為上策,若故意欺瞞、逃漏稅款,被稽查人員發現,將得不償失。
曾在基層擔任稅務稽查工作的李小姐透露,曾有一位中年貴婦申報近百萬牙科醫療費用,經查核才發現她是「故意」把滿口爛牙換新,由於整型美容費用並不包括在可列舉醫療費用範圍,所以只好請她補稅。
重複扶養親屬情況也很常見,李小姐說,曾有一位年過七十歲老母親被養子與親生兒子重複申報,實際上並未與母親同住的親生兒子因早一步申報,導致實際扶養母親的養子無法扶養,兩人又未事先協調,申報期間天天到國稅局「抗議」。
「清官難斷家務事。」李小姐認為,親屬間若要扶養親屬,還是事先協調,才不會為錢傷和氣。她回憶,曾有一位保險從業人員報稅時,兄弟姊妹的小孩多達六、七人列為自己的扶養親屬,被國稅局查出根本無扶養事實,因而要求補稅。
也曾有父母親報稅時發現自己的孩子打工賺零用錢,卻成為傳銷集團薪資人頭,本來希望扶養孩子可以少繳點稅,最後孩子的收入大幅超過扣除額,反而得多繳不少稅,氣得想「回家修理孩子」。
「有錢人比較常逃漏稅。」李小姐說,像是醫生、演藝人員等,常在列舉項目動手腳,甚至透過管道購買社團、基金會的捐款收據企圖謊報。
許多房東也是逃漏稅大戶,李小姐表示,很多學區附近出租套房給學生的房東,多半不願提供租賃契約書,不少學生家長報稅時將該筆房租支出列舉,卻無法審核通過,只能無奈地向稅捐機關檢舉房東逃漏稅。
李小姐表示,目前稅捐稽徵機關多半採「先承認,後稽核」方式審核列舉資料,即使報稅當年未發現異常,但報稅後五至七年內,稽核人員都可能隨時查驗,只要申報異常、資料不全,都會要求補稅甚至罰款,因此民眾還是不要心存僥倖,刻意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