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九十七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起跑,立法院院會昨天又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綜所稅稅率由百分之六、十三、二十一等三級各調降一個百分點,課稅起徵點從所得淨額四十一萬元調高為五十萬元,預計民國一百年報稅時適用,將有三百八十萬戶受惠,每戶平均減稅百分之八。
綜所稅昨天開始申報,今年因五月三十一日適逢周末,截止日延至六月一日,多項減稅法案在今年度就可適用,例如級距金額調整、四項扣除額提高、大專院校生教育扣除額由按戶改為按人計算,國民年金也可納入保險費扣除。
後年申報綜所稅時,還可以繼續減稅。現行綜合所得稅稅率課稅級距為百分之六、十三、二十一與四十,修正條文將綜所稅前三級稅率各降一個百分點,減輕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以單身者來說,若所得淨額為六十萬元,原本適用稅率為百分之十三,未來報稅時將可較現行節省約一萬二千三百元稅額。
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修正條文將營所稅率由現行百分之二十五調降至百分之二十,採行單一稅率,起徵額也從五萬元提高至十二萬元。財政部長李述德指出,營所稅稅率調降,將促產條例落日的租稅減免利益由七十萬家營利事業共同分享,其中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將受惠,有助產業間稅負分配的公平化。
另外,修正條文也規定,綜所稅課稅級距金額按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調整門檻,從現行百分之十降為百分之三,將可及時反映物價上漲的程度,合理降低綜所稅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