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昨天公布「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相關配套機制方案,改革中國投資審查制度部分,政府將對超過一定金額以上或與敏感科技相關產業的重大投資案件,先進行「政策面」審查,主管機關也將持續追蹤管理已核准的投資案,必要時赴中國實地查核,以落實積極管理。
經濟部長次長施顏祥表示,管理措施不涉及「上市櫃公司對大陸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淨值得百分之四十」的問題,至於那種規模的金額才算是重大投資案件?事前政策審查何時開始施行?他說,相關細節須待六月三十日前提出具體規畫,才能確定並實施。
施顏祥說,陸委會也將會同經濟部、金管會建制國內企業中國投資資料庫,彙整中國投資相關事項完整資訊、掌握企業動態;政府也會要求公開發行公司的董事、經理人及負責人赴中國從事近似行業的投資資訊,列入公開發行公司重大資訊揭露範圍。
此外,對於因應第一類中國旅客來台的強化措施,交通部觀光局規畫提高旅行業接待中國旅客保證金額度,從一百萬元提高到兩百萬元;針對第二類、第三類中國旅客部分,入出境管理局全面加強書面審查作業,防止變造及隱匿資訊的案件,並由航空警察局加強入境抽驗。
交通部觀光局長許文聖表示,中國旅客脫團滯留也從原先的記點處分改為扣繳保證金,每一人扣款二十萬元,情節重大者將吊銷執照。在改善通報系統運作部分,他說,觀光局已完成建置「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電腦通報系統」,將各項中國人民來台案件申請書及行程等文件數位化,提供陸委會、警政署單位控管。
陸委會主委吳釗燮說,如果有旅行社發生違規情節嚴重的情況,政府必要時會採取吊銷執照的手段。至於中國旅客身分查核及相關管理機制,因涉及兩岸協商,陸委會已會同交通部將上述事項納入整體兩岸協商規畫。
這項方案執行面向涵蓋人員、農業、經濟及金融四面向;對於相關部會提出新增或應加強的執行事項,原則上應在今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涉及修法及建置資料庫部分,應在年底前執行或規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