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女孩氣同學放她鴿子,想以半夜撥電話扮鬼聲嚇人來報復對方,未料躲在被窩按錯手機鍵,竟誤撥到史瓦濟蘭駐華大使館,一句「You will die」加另一通無言歎息,竟讓天真小女孩成了恐嚇大使嫌疑犯。
這樁烏龍恐嚇案,其實凸顯兒童教育上的二種不良現況:一是現代兒童受電子媒體影響甚多,電視連續劇,甚至新聞節目中不乏以手摀嘴「變音」鏡頭;至於用手機或電話恐嚇他人的劇情也常有,對模倣性強的兒童不無負面影響。呂姓女童可能就是倣效這些鏡頭,做出觸法行為而不自知。因此家長應陪兒童看電視,對兒童不宜的鏡頭宜轉台或行「機會教育」,予以分析解釋,以免植下錯誤觀念。
今日都會兒童已是人手一機,家長給孩子手機,原意在維護平安及連繫方便,但孩子卻將手機當做聊天開玩笑,甚至捉弄同學的「便利工具」;而手機或簡訊中也不乏色情、詐騙資訊,對孩子造成干擾,甚至受騙犯罪、誤入歧途。此外,若孩子使用手機漫無節制,浪費時間金錢,更易導致親子爭執。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電視有教育功能,但若家長放任孩子隨便看,反受其害;手機本是增加親子互動的良好工具,但若不教兒童自制節用,後遺症不堪收拾。
這樁恐嚇烏龍案,凸顯放任兒童看電視、濫用手機的嚴重後果,家長對此應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