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官 言行大瑕疵應辭職 記者黃揚明 |2009.04.03 語音朗讀 49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通過政務人員三法草案,對政務官權利義務、行為及俸給等予以規範,本次草案除刪除原草案中設置三級政務參議的條文外,並明定政務官若因決策錯誤、對部屬疏於監督或言行重大瑕疵影響國家形象時,應辭職以示負責。政務人員三法包括「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完成立法後,將使對政務官的法制規範趨於完備。 前一篇文章 新制18趴 名稱不變利息降低 下一篇文章 珍愛生命 永不放棄 熱門新聞 01【詩】一瞬2025.08.2102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緣起與還滅—論鬼的形象 4-22025.08.2003吳修齊基金會訪佛光山 期許做更多好事2025.08.2004波士頓慶中秋 佛光人傳三好2025.08.2005印尼佛教學院結業 佛光山教育新頁2025.08.2206佛法多元傳播 藏海無涯學術研討2025.08.2007電子書飛躍成長 銷售占比達2成2025.08.2108佛光山加爾各答禪淨中心 同慶印度獨立日2025.08.2109防腐劑、汽機車廢氣 罹患肺腺癌關鍵因子2025.08.2110宇宙暗物質2025.08.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內閣改組 卓揆:本周完成大罷免挫敗 賴蔡合體喊團結童子賢:主流民意 就是挺核台中市標售水湳土地打造科技宅聚落 R20聯開案動土智慧製造展 聚焦AI機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