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官 言行大瑕疵應辭職 記者黃揚明 |2009.04.03 語音朗讀 56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通過政務人員三法草案,對政務官權利義務、行為及俸給等予以規範,本次草案除刪除原草案中設置三級政務參議的條文外,並明定政務官若因決策錯誤、對部屬疏於監督或言行重大瑕疵影響國家形象時,應辭職以示負責。政務人員三法包括「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完成立法後,將使對政務官的法制規範趨於完備。 前一篇文章 新制18趴 名稱不變利息降低 下一篇文章 珍愛生命 永不放棄 熱門新聞 01【詩】九月2026.09.3002東北角新景點 瑞芳川普岩爆紅2026.09.3003美再釋4千萬桶儲油 催歐洲跟進2026.10.0104【遇見荷】 夢即將醒來 2026.09.2905《365日》遍全球 古今人文協會永續弘法 2026.09.2906中秋草地音樂會 法寶廣場賞月趣2026.09.2907大師指的路,換我們走下去2026.09.3008【看人間】三問,第三人生!2026.09.29094萬人10月3日大巨蛋相聚 音聲緬懷星雲大師2026.10.0110桃園鐵路地下化 平鎮臨時站將啟用2026.09.3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最萌毛英雄 國慶防災展演延遲3年 新F-16戰機抵台 台南新車站 首次開箱迎雙十國慶 空中操演藍白封殺 27監委被提名人台積電傳打造 德州第2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