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官 言行大瑕疵應辭職 記者黃揚明 |2009.04.03 語音朗讀 54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通過政務人員三法草案,對政務官權利義務、行為及俸給等予以規範,本次草案除刪除原草案中設置三級政務參議的條文外,並明定政務官若因決策錯誤、對部屬疏於監督或言行重大瑕疵影響國家形象時,應辭職以示負責。政務人員三法包括「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完成立法後,將使對政務官的法制規範趨於完備。 前一篇文章 新制18趴 名稱不變利息降低 下一篇文章 珍愛生命 永不放棄 熱門新聞 01古老鹽礦放光 變身觀光寶藏2026.06.1102不思議生態旅遊 2026.06.1403活到老學到老 讓AI成為學習夥伴2026.06.1404【風雲人物57】韓國藝術家金允信 豪邁雕出自己的人生2026.06.1305【詩】終結孤單2026.06.1006會生長的鞋子 小學穿到青春期2026.06.1307為什麼愈休息愈累?2026.06.1308星雲大師全集【傳記】百年佛緣─文教篇 我與佛教學術活動 4-22026.06.1009社論--共築亞洲綠色長城2026.06.1010社論--權力與戰爭2026.06.1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海峽論壇現聲 饒慶鈴恐觸法少子高齡夾擊 醞釀財政黑洞海峽論壇 王滬寧會張榮恭總統讚台積 心、根都在台灣監察院長 總統提名陳永興海馬士系統 首度實彈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