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桃園訊】考試院研議修改公務人員考績法,初步傾向增加百分之五特優等第,使考績頂優或頂差各約占百分之二至五,明年一月六日考試院八十周年院慶之前應可定案。
考試院長關中昨天在開南大學全球化與行政治理國際研討會發表演講,他以全球化時代的「良好治理」與考試院的角色為題,強調公務員應建立退場機制,但須有完備法令。關中說,目前正草擬考績法修正文字,內容尚未決定,但「一定會有淘汰比例」。
現行公務員考績評等分甲、乙、丙、丁,考試院秘書長林水吉透露,可能增加「特優」,比例約百分之五,甲等從百分之七十五縮減為七十,乙等約百分之二十,丙、丁等合計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