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昨天召開理事會議,通過銀行業宜設置薪酬委員會,或納入等同功能的其他委員會,訂定董監及經理人績效考核及薪酬標準,這些委員會應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銀行公會最快下個月開會討論。
銀行公會理事會昨天通過修正「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其中最為外界關注的,即是俗稱的「反肥貓條款」。在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方面,銀行公會決議,增列銀行業宜設薪酬委員會或納入其他相同功能的委員會,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的績效考核及薪酬標準,並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
至於董監及經理人的績效考核及薪酬訂定標準,包括依據銀行整體獲利能力、長期獲利狀況、資金成本、全部風險及股東利益等因素,及依據銀行風險機制所導致的風險承擔,不應超越銀行風險胃納。
針對立委擬提案修正民法第二百零五條雙卡利率上限一事,銀行公會昨天召開理事會議,通過建請主管機關金管會協調立法院不修正民法第二百零五條利率上限,改依銀行法下的雙卡相關業務管理辦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