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雜誌以專題、專書方式,報導「如何幫孩子選對學校」及「百大特色小學」,此舉引發全教會反彈,日前舉辦論壇批判雜誌炒作中小學「選校」議題,過分強調人民有「教育選擇權」,忽視教育M型化、學校雙峰化、人口素質兩極化、公立學校污名化的影響。
我服務的學校獲選特色小學,對於全教會「反特色」的觀點,持不同的看法。
首先,國內少子化日益嚴重、部分學校生員急劇不足,學校追求特色、吸引家長關注和學生就讀,已是學校經營的目標與作法,特別是以「本土」與「普遍」為基礎所做的特色經營,既符應學校教育的目的,也符合所在社區與大多數親師生的需要,為何這樣的努力和付出,不但被批評,還被冠上「教育商品化」的推手,與形成「階級、能力分校」的禍首?這實在傷害了默默努力的基層教育工作者,有欠公允。
其次,教育基本法所是賦予人民有教育選擇權,但全教會既然無法保證所有學校和老師教學的效能,就不能批評家長追求較優質學校教育的心態和作法,畢竟讓孩子有優質的教育環境,是每一位家長的心願,教育行政想以學區制度綁住家長選擇權的作法,遲早會淘汰,因為有能力選擇的家長會遷移,留下的家長也會「不平則鳴」,在國民教育階段,為何會出現M型化、雙峰化或兩極化,是家長追逐特色、選擇優質學校的結果,或是若干學校和老師「反特色」的後果?值得深究。
雜誌關注教育議題,用心和努力值得肯定,至於內容社會自有公評,全教會不必全盤否定,而且各校努力以辦學特色吸引家長和學生,更是何錯之有?
傅澤(台北市/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