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公視董事認為不需要一族群一電視台,話似乎有道理,但是看看現在電視台,除了客視、原視外,都沒有客語、原民語節目,就可知客視、原視是有存在的必要。
所有的廣播電視頻道都是所有台灣人共有的「公有財」,本來就不該專屬任一族群、集團、組織,所以,擁有廣播電視頻道者,應該公平製作台灣五大族群的母語及文化節目,讓全民和不諳共同語的高齡者,都有欣賞各族群文化或自己母語節目的機會。
但遺憾的是,目前除了客視、原視外,無論無線、有線電視台,統統都沒有客語及原民語節目,如果都有客語、原民語節目,且五大族群語的節目都能公平分配,自然無須一族群一電視台。
客家人、原住民和其他人一樣納稅,讓政府用於教育文化、大眾傳播,但以客語節目為例,客家電視成立前,無線電視台只有一天十五分鐘的客語新聞、和一周一次的「客家新聞雜誌」,客家電視台成立後,連這兩個「象徵性」的節目都取消了。
在多元文化的文明社會,理應挪出較多的公共資源,來維護弱勢族群文化,客視、原視就是要彌補不足而設立,怎能說「不需要一族群一電視台」呢?
常樂仁(北縣新店/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