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有線廣播電視定型化契約」修正案,有線電視收視戶將可決定收視費預付或後付,我認為,這非針對現有的第四台,而是為二○一○年完成有線電視數位化後,為施行數位電視收費法作準備。
何謂數位電視收費法?其實已有類似機制,如中華電信的mod、網路電視的pay-per-view、五星級飯店的付費頻道,收視戶先看後付費。
因為,到時電視頻道已非如今第四台般,隨便看不受限,在數位電視時代,新知、綜藝、體育、新聞、電視、歌唱、幼兒,全是方案付費、逐一收取。這與mod相去不遠,mod的韓劇是消費者自行選取,不必如第四台般得按照電視台節目時間收看,但mod的韓劇是看一集收費一次,根據授權費收十元或五十元。
又以洋片台為例,現行的第四台收費方式是六百元包括HBO、CINEMAX、東森洋片、STAR MOVIE,將來這四者是獨立付費。常看HBO的消費者會發現,節目預告是四個HBO(HBO Home Box Office、HBO ignature、HBO family、HBO Hits)與一個CINEMAX,但第四台只有一個HBO與CINEMAX,其實,另外三個HBO就是數位電視收費的範疇。
數位電視對消費者與電視台是互有保障,消費者可不看廣告、可自選影片與分級,不再被迫接受文化不同、政黨立場不同的頻道,擺脫被電視業者宰制的不公平;業者則能解決私接電纜,與使用者不付費的違約現象,而且由於使用者付費,逐一計算,將可知什麼節目才是普羅大眾之所欲,收視率調查將更符合實際。
但亦有缺點,就是收視費大增,現行是六百元,將來若欲獲得與現在第四台同樣數量的頻道,得付出一千元左右。
更重要的是,數位電視雖是科技進步的象徵,但由於機上盒與收費機制,窮苦百姓將無電視可看。過往只需買個天線就能看電視,有第四台後每個月要六百元,中低收入戶無法付擔,所幸還有類比訊號,天線依然可用,但全面數位化後,若無數位電視與數位天線,無法收看,而這兩者的價格均在四位數以上。
說穿了,數位電視恐成中產階級以上者的娛樂工具,甚至是富人玩意,NCC除了規範也得審度,當看電視愈來愈貴,低收入戶民眾是否被迫回至「我家沒電視」時代?是否不符合「人無分階級」的憲法精神?是否太過於資本主義?
輻雷(宜蘭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