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劉瓊華辦理身分證時,弄錯了父母名字,一年多前要申辦親人來台探視臥病的女兒,因而受阻,兩岸奔波一年,拿到海基會等證明,仍被受理的高雄縣仁武戶政事務所拒絕,劉婦後來聽從移民署建議,遷戶口到高雄市,一天就辦妥。
一年辦不妥,一天就辦妥,差別在哪?劉婦前天去仁武討公道,戶政所主任稱「有努力空間」,但絕未刁難或說不好聽的話,大陸假證件很多,承辦人員壓力很大,加上認定上有裁量權,各單位難免看法有異。
此事的是非曲直,恐怕要回顧過去,才能明辨。
民進黨執政八年,對大陸配偶入籍、取得身分證等百般拖延、阻擾,前年九月大陸配偶曾走上街頭,反對政府對他們取得身分證的財力證明限制。
事情是這樣的,媒體報導「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關廢除財力證明限制的修法提案,在立法院提出討論,然而,民進黨黨團枉顧大陸配偶長期遭歧視,和不公平對待的惡質處境,硬是封殺了逕付二讀的提案」,顯見當時執政的民進黨,不論行政或立法系統,確有打壓大陸配偶的基本人權。
如今政黨輪替,不知是否仍有事務官心態未改?筆者不敢據以猜測,劉婦是否因仁武戶政所「規矩太嚴」、「態度太謹慎」而受阻?報導指出,移民署專員說,類似案例只要文件完備都可辦理,不知仁武戶政所為何不准,他曾打電話溝通,還是沒用。
雖然,承辦官員前天已數度向劉婦致歉,此事雨過天青,但希望日後公務員能以同理心,設身處地為大陸配偶著想,畢竟他們也是台灣媳婦、新台灣之子的母親。
許世傑(高雄市/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