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第一次拜訪她家,坐在沙發、電視兼具的十坪客廳裡,看著她的父母兄妹環坐,這麼正常的畫面,讓他嚇得說不出話。
後來她一口咬定,他記錯了。記得是兩天後,看完電影,送她回家的時候,她說︰
「誰這麼無聊,有爸爸說成?爸爸?要你同情?」
「妳就是要我同情。」那時候還是男朋友,一張嘴咧到兩頰,偏頭看她,倒像寵愛。
若不是他提醒,她其實忘掉自己編過什麼。看他不介意,想︰「爸爸媽媽從來不介意。」
還是男朋友的時候,撒謊還有若干趣味吧。他只會取笑,沒有臉紅脖子粗。
結婚七年後,有一天竟然隔著餐桌吼︰「我受夠了。」
人的嘴臉能醜成那樣。
「少裝成天真無邪的樣子,我受夠了。」
她當時想奪門跑出去。
她下筆寫︰「少裝成天真無邪的樣子,我受夠了。」寫剛認識的男人在咆哮,她還記得微胖男人的臉,生氣時,眉毛應該像蚯蚓。她寫︰眉毛像蚯蚓。又寫︰齜牙咧嘴的樣子。這回想起前夫齜牙咧嘴。
有夠醜。
「我還有那天真無邪的樣子嗎?還裝的出來嗎?」她回答過前夫。
前夫惡狠狠瞪她。
她筆下的男人笑了起來。意思是說,女主角還裝得出天真無邪的樣子。
但到底小說裡,女主角撒的謊是什麼,還沒寫出來。
女作家說︰「小說就是寫來寫去,改來改去的。有時候也會先寫結尾。」
她寫︰我愛上了他,愛情原來這麼簡單。像言情小說。
小說該怎樣結束?如果是女人欺騙男人,自己四十一歲,沒結婚,男人知道真相後非常吃驚,生氣,後來發現,撒謊,不過是生活的趣味。這是好小說嗎?
微胖男人看到這篇小說,會想什麼?她沒留下聯絡方式,撕掉他的名片,他想什麼,其實與她何干?
單單論小說,該怎樣結束?
她劃掉,重寫︰剛好,這時候,他認識了三十一歲,沒結婚的女人。
三十一歲?
再劃掉寫︰剛好,這時候,他認識了真正四十一歲,沒結婚的女人。
比較有趣?
也許應該寫︰他從來懷疑她在撒謊,耐著性子找答案,現在,找到答案,沒什麼好留戀了。
或許該這麼寫︰男人其實沒結婚,當然沒有小孩。
她身體一陣冷。不相信男人如此沒目的性。雖然是短暫的一天,他到底在找什麼?
一隻蚊子飛向她,她沒打著。
「管他,誰知道,我說主角怎樣,就是怎樣。」
還是寫小說好,寫怎樣,就是怎樣。
但是這篇小說,中間還要補上很多情節,真的需要補嗎?只有頭尾,不也很好?
有了正當的管道,心情才真的快樂。小說,未完成。
幾時忘掉時光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