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輯錄弘一大師書信的書籍主要有《弘一法師書信》、《弘一大師全集‧雜著卷、書信卷》和《弘一大師李叔同書信集》(以下簡稱《書信集》)。
《弘一法師書信》由林子青編,《全集》亦由林子青任編輯委員會主任,且出版年代較《弘一法師書信》晚,故只以後者為討論對象。由於弘一大師寫信有些只註月日,有些不註月日,但一般不註明年代和寫信地點,所以其書信的編輯者僅憑考證來註釋年代、寫信地點。但二書信集所註寫信年代和寫信地點有較多的訛誤,二書的標註也有較大的差異。若要準確論述弘一大師的生平,必先對此兩種書信集中的註釋差異作一次比對、認定和校正。以下分別研究,以求教於方家。
一、致堵申甫
(一八八四~一九六一。又名福詵、申父,號屹山,別號冷庵,浙江紹興人,為弘一大師李叔同在浙江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時的同事。李叔同出家後,成為弘一大師的護法。)
申甫居士慧鑒:
前奉一片,計達記室。朽人擬於秋間返溫州,惟舟車之資猶未籌措,未審仁者能有資助否?惠函乞寄杭州城內延定巷六號馬一浮居士轉交朽人,至妥。此頌檀福勝髻疏
五月二十日
此信《全集》註:「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日,杭州」;《書信集》註:「此信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日寫於杭州招賢寺」。此信寫弘一大師向堵申甫尋求資助赴溫州的資費,並請寄杭州馬一浮轉交。筆者認為此信寫於杭州應無誤(未必是招賢寺)。因為請杭州的馬一浮居士轉交(非轉寄),當時弘一大師應在杭州。但此信既無可能寫於一九二四年,也無可能寫於一九二六年。因為一九二四年,弘一大師沒有在杭州住過(曾想赴杭州,但因「齊盧之戰」未果。)一九二六年五月(農曆),弘一大師在杭州,但他來杭州是為了從事《華嚴疏鈔》的修補、校點,並準備赴江西廬山參與金光明法會,未有秋間返溫州的計畫,且事實上該年年底弘一大師還安住杭州。筆者認為此信因寫於一九二七年。該年五月大師住杭州,而該年底則到了溫州。從此信文中可知,大師寫信時堵申甫不在杭州,否則款項不必請馬一浮轉交。根據堵申甫生平,一九二七年,農曆五月時堵氏恰在餘姚縣擔任縣長。此信是大師從杭州寫往餘姚的。
二、致王仁安
(一八六四~一九三七。名守恂,天津人,近代詩人。)
王仁安先生:
屢惠大著,謝謝。友人頗有願讀者,能多惠一二份否?新曆正月三十日,入西湖虎跑寺習靜。二月底返校。公暇能來寺一譚否?
李嬰
此信《全集》註:「一九一七年初春,杭州」,《書信集》未收此信。此信寫於杭州無誤。但寫信時間應該是一九一八年初春。一九一六年底至一九一七年初,李叔同在虎跑實行斷食。斷食後即回學校。回校後並沒有又在「新曆正月三十日」赴虎跑習靜。
弘一大師在〈我在西湖出家之經過〉一文中說過:
這一次我到虎跑斷食,可以說是我出家的近因了。及到民國六年的下半年,我就發心吃素了。在冬天的時候,我即請了許多經……。
到了這一年放年假的時候,我並沒有回家去,而是到虎跑寺裡去過年了。……我也就于民國七年正月十五日受三皈依了。……
所謂「這一年放年假的時候」,即是指一九一七年農曆年底,即西曆一九一八年初,亦即弘一大師在信中所說之「新曆正月三十日」赴虎跑寺習靜之時。在這次習靜的過程中,誠如弘一大師所說:「我也就于民國七年正月十五日受三皈依了」(注意:此處的正月十五日是指農曆)。弘一大師在信中說本次習靜的結束期是「二月底」(新曆)。一九一八年西曆二月是二十八天,如設定「二月底」是二月二十八日,根據西曆、農曆對照,新曆二月底是農曆正月二十八日。此恰在弘一大師大師受三皈依之後。大師在受三皈依後返回了學校。
信中「新曆正月三十日,入西湖虎跑寺習靜。二月底返校。」句,正說明這是一九一八年初弘一大師赴虎跑習靜且受三皈依之事。
三、致蔡丏因
(一八九○~一九五五。原名冠洛,浙江諸暨人,曾任中學教師、上海世界書局總編輯。)
丏因居士慧鑒:
惠書具悉。寄存之書,共十三包。其中大部之書,有晉、唐譯《華嚴經賢首探玄記》(此書極精要)、大本《起信論疏解彙集》等。(有木夾板二副,晉譯《華嚴》用)是等諸書,朽人他日倘有用時,當斟酌取返數種。若命終者,即以此書盡贈與仁者,以志遺念。此外奉贈結緣之書及另紙等五包。(每包上有紙箋寫贈送二字)乞隨意自受,並以轉施他人,共裝入兩大網籃。(約重七八斤)擬託春暉中學楊君(數年前在紹興同遊若耶溪者)暫為收貯,將來覓便,賷奉仁者,未審可否?乞裁酌之。若可行者,希即致函楊君來此領取。朽人十日後即往閩中,衰老日甚,相見無期。惟望仁者自今以後,漸脫塵勞,專心向道。解行雙融,深入玄門。別奉上尊書簡札數紙,以贈銘紹諸子。(附包入另紙中)此未宣悉。
演音疏 九月七日
此信《全集》註:「一九二九年舊九月七日,溫州慶福寺」;《書信集》註
:「此信一九三二年九月七日,寫于慈溪金仙寺」。《全集》所註有誤。考證此信,當參考蔡冠洛〈廓爾亡言的弘一大師〉一文。此文載開明書店一九四三年版《弘一大師永懷錄》,文中在引述此信前有這樣一段話:「……在他離開白馬湖晚晴山房的一年,託了姓楊的朋友,連明朝鐵筆軒所製的缽和經論手寫本等,一概寄存在可園裡,現在還保存著。」弘一大師最後離開白馬湖是一九三二年。大師在這一年的農曆九月七日寫了此信。果然,正如大師信中所言,他在不久即去閩南了(參見弘一大師〈南閩十年之夢影〉一文)。所以,此信寫於一九三二年農曆九月七日。又據弘一大師〈地藏菩薩聖德大觀序〉:「後二十一年歲次壬申九月,余居峙山……」(峙山即金仙寺後山名),寫信的地點是慈溪金仙寺。
四、致黃萍蓀
(生於一九○八年,浙江杭州人,曾任《中央社》、《中央日報》駐杭州特派記者,曾編輯《越風》等刊物。)
萍蓀居士文席:
惠書誦悉。老病頹唐,未能執筆撰文。惟回憶昔年瑣事,為高居士言之。請彼筆記,呈奉左右,聊以塞責耳。謹覆,不宣。演音疏
此信《全集》註:「一九三七年春,廈門南普陀寺」;《書信集》註:「此信一九三六年冬寫于廈門鼓浪嶼日光岩」。《書信集》所註有誤。關於此信的寫信地點,高勝進在〈弘一法師的生平〉(見《弘一大師永懷錄》)中說得很清楚,這是在廈門南普陀寺。至於寫信的時間,筆者曾於十數年前親自問過黃萍蓀先生。黃萍蓀先生說,他向弘一大師約稿是在一九三七年早春。後弘一大師有回信(即此信),並寄高勝進代筆的一文,此文即研究弘一大師生平的重要文獻〈我在西湖出家之經過〉。黃萍蓀先生還將弘一大師的回信影印寄下。黃萍蓀先生所言正與高勝進〈弘一法師的生平〉中所言一致。高勝進文中說:「去年春間,因為《越風》雜誌的編輯黃萍蓀先生要出杭州的專號,寫信來請弘一大師將他在杭州出家的因緣寫出來……于是大師命我于星期日的時候,到他的樓上去由他親口述當時在杭州出家的經過,由我筆記,再經過一番整理,以應《越風》之請。」故此信《全集》所註正確。(上)
──本文節錄自《普門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