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的一陣雨、一聲春雷,讓許少陷入缺水危機的人歡欣,或許得以稍解水庫之渴,暫時解除限水陰霾,但是,在水資源愈來愈珍貴的今天,水利會有一項長久以來「揮霍水源」的積習,有提出來討論的必要。
筆者元月結束五十天海外旅行作畫回到畫室,登臨毗鄰的一座水利會灌溉溜池,驚見一汪春水消失殆盡,整座陂塘只剩乾涸龜裂的黃土,向附近人家打聽才知道,水利會放租陂塘供人養魚,年年春節前為了捕魚上市,都要把池水放乾。
水利會出租陂塘,一年能有多少收入?為了這一點收入,損失了多少寶貴水源?桃園縣號稱千塘之鄉,這種水的浪費和損失,可用租金換回來?
在此向水利會提出建議:
一、即使要繼續放租溜池供人養魚,一定要在租約中載明以現代化方式捕撈,絕對不准讓承租人把水排乾撈魚。科學如此進步的今天,依然襲用古老捕魚方式,太落伍也太浪費了。
二、水利會近年與地方政府合作美化池塘充當簡易公園,供附近居民上池瀏覽美景,卻為了少許租金收入,任養魚人家用千奇百怪的飼料養魚,弄得「公園」腥臭不堪,或是養狗看守,野吠排遺,常使遊人卻步,與實施美化的政策矛盾,也與開闢公園的美意背道,水利會應規定養魚戶不得有排放惡臭、阻卻遊人行為,否則取消租約。
三、傳承百年的桃園台地灌溉用池,係善用土地坡度環以護岸築建,借坡度導水源朝下游進行灌溉,是先民的智慧,唯今日時空環境已變,環堤式的溜池阻絕人民親水,也無益環境之美,應檢討改為下挖式人工湖泊,儲水功能依舊,卻可提升環境美。
邱傑(桃縣大園/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