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定名 內容廣泛 有共識者先簽先上路 談判前會到立院報告要談什麼
【本報台北訊】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引發爭議,馬英九總統昨天將名稱定調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強調簽此協議不是只為大陸,而是全球布局的一部分,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馬英九並表示,採取架構協議作法,就是希望保持彈性,協議內容不是一步到位,雙方有共識的先簽,沒有共識的再一步一步談。
針對此一協議,馬英九說,雙方要合議、意見一致才能簽,他現在講的是政府的想法,第一個是希望名稱叫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但就像先前兩岸簽訂的四項協議中,「兩岸」這兩字未來不會出現在協議文本上面。
馬英九指出,相關協議內容很廣泛,可能包括關稅、非關稅、投資保障、雙重課稅避免、智慧財產權保護、爭端解決機制等,但不會在任何一個時間點都有共識,因此有共識的部分先做。
他說,關稅部分也不會所有關稅就一次談完,對台灣有影響的、有迫切性的,例如石化、汽車零件、紡織或是機械工業方面可以先談,先談好的就先上路。
馬英九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非政治性,也不會涉及主權、統獨問題,未來政府會舉辦座談會集思廣益,並會在和大陸談判前,先到立法院報告,但因為還沒談,不是去報告談好的版本,而是報告要去談什麼;至於內容部分,如果要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一定要對方同意才行,不然立法院同意,對方不同意也不行。
馬英九強調,簽署協議時一定是對等互惠有尊嚴,他並舉出簽署的三個重要目的,包括兩岸經貿正常化、避免被邊緣化、促進國際化。透過和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過程,也開始和貿易主要對手談判自由貿易協定(FTA)或其他類似協議,但絕對不是港澳模式的CEPA,和一般FTA也不會一樣,兩岸情況特殊,雙邊協議原本就容許一定的特殊性。